(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陈亚军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总法律顾问、证券事务代表曲世竹女士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曲世竹女士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曲世竹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务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曲世竹女士简历
曲世竹女士:1982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二级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近年来曾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总监兼证券事务代表、法律事务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